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放范围和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范围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学生(不含2026年专升本学生)。
发放名额、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645人,每人奖励6000元,一次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条件
1.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不含2026年专升本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25-2026学年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和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5.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品学兼优,2025-2026学年学业基本分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班级或专业前50%,无补考记录。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通过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7.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审批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见附件1,电子版)、《XX学院 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2025-2026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三份表格相同内容务必填写一致)、成绩单(成绩单(需盖学院章)、学业基本分排名截图、综合测评排名截图,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学生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阶段:各学院在收到学生申请材料后,对该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核实,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学生初审名单后,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将已公示无异议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及其申请材料报学校学生处。
3.学生处组织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提交的名单及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并将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学生处将已公示且无争议的学生名单报学校和省教育厅审批后,正式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名单,并将奖助学金按要求发放。
各学院材料上交要求
1.学校审核通过后,将组织二级学院通过“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导入相关材料,最终以系统的资料和数据为依据。
2.上交材料包含:《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见附件1,必须通过验证)、《XX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2025-2026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表格相同内容务必填写一致)、成绩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评审报告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结果。
3.请各学院在9月30日上午12点前将所有材料上交给学生处。
附件:
《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
《XX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2025-2026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151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处
2026年9月18日
(编辑:吴冬峡 初审:黄义晶、何少平 复审:陈婷婷 终审:陈石宇)